普通人如何向法院维权
普通人向法院维权,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这是维权的第一步,也是整个法律程序的基础。在递交诉状后,法院会进行立案审察。
1.假如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公告当事人在7日内交纳诉讼费,缴费后案件即予立案。
2.若不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此时,假如不服驳回起诉的裁定,当事人有权在十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3.起诉受理后,法院会在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他们当事人,他们当事人则需要在15日内进行答辩。
4.法院会安排开庭时间,并提前3日公告当事人开庭的具体时间、地址和承办人。对于公开审理的案件,法院还会提前3日进行公告。
5.在开庭审理阶段,法院会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并告知当事人有关的权利义务,询问是不是申请回避。
6.假如双方可以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会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若未能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将合议作出裁决,即宣判。
2、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是什么
找法网提醒,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主要包含以下四个方面:
1.原告需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这意味着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是与争议的法律关系有直接联系的一方,即需要是争议实体法律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之一。
2.起诉需要有明确的被告。这里的“明确”是指被告的身份信息、住址等基本状况应当了解明确,以便法院可以准确送达起诉状副本和进行后续的审理工作。
3.起诉需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这意味着原告在起诉时应当明确提源于己需要法院解决的具体问题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以便法院可以明确争议焦点并进行审理。
4.起诉需要是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这是指原告提起的诉讼需要符合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法律规定,并且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